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首页 新闻资讯 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

《知识城 ZSCN-D2-3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穗土环保   发布时间:2021-08-06 19:57:27   浏览量: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对知识城 ZSCN-D2-3 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知识城 ZSCN-D2-3 地块

占地面积:51557㎡

地理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知识城创新大道以西、知识大道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草地、林地和施工营地

未来规划:体育用地或商业用地(A4/B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为摸清知知识城 ZSCN-D2-3 地块地块环境质量状况,排查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潜在污染及潜在污染物种类,为后续的地块后续再开发利用等提供技术支持与科学依据。为此,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广州高新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0年10月-2020年11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前身是水塘、树林和农用地,地块原权属于黄田村,2013年前 ,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主要为池塘、农田和树林。2014年,地块内的池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于长庚村连鱼岭山林地,并在地块东南侧建设了一处施工营地,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和施工人员住宿场地,主要用途为办公和住宿,不涉及工业生产、施工材料仓储等功能。2015年至2019年期间,地块内的农田被平整清除,树林仍保留种植,地块内大部分区域荒置,杂草丛生。施工营地东侧荒地开辟为临时堆沙场。地块东南部因长期荒置,暂未开发建设,被周边村民开辟为菜园,种植少量农作物。2020年至今,地块内西南侧的树林被平整清除,开辟成施工便道。周边相邻地块使用用途一直为山林地、道路、居民住宅、村居和堆沙场,无工业企业分布,地块周边均未发现异常。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1) 地块拟规划为体育用地或商业用地(A4/B1),根据规划将地块作为非敏感用地进行调查评估。

(2) 将地块内原池塘区域(即回填区域)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其他区域作为一般调查区域。

(3) 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必测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地下水检测因子为pH、浑浊度和重金属(铜、砷、镉、铅、镍、汞)、六价铬、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与结果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0年12月,初步调查采用判断布点和网格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基于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的结果和满足单位网格面积1600m2(40m×40m网格)要求对调查地块重点区域进行布点,地块内共设置土壤采样钻孔点24个,每个钻孔采集5-7个样品,共采集剖面(0~12.0m土层)样品144个;地块外设置对照土壤采样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0~0.5m土层)2个;检测项目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必测项目(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以及石油烃C10-C40,共计48项指标。为调查地下水水质状况,在地块内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为pH、浑浊度、石油烃C10-C40、重金属和无机物(铜、砷、镉、铅、镍、汞、六价铬),共计10项指标。根据初步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

① 在重金属方面,初步采样调查的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均未检出,其它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镍、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同时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② 在有机物方面,初步采样调查的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和硝基苯被检出,这些有机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同时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

调查地块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检出的指标为pH、浑浊、镉、铜、铅、镍、石油烃C10-C40,其中所有监测井地下水的浑浊度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pH在GW3和GW2中超地下水Ⅲ类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Ⅲ类标准筛选值,经风险分析,pH、浑浊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pH、浑浊度经风险分析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体育用地或商业用地(A4/B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CopyRight © 2009-2025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92234号-1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青柳大街35号201铺自编202房 电话:020-8412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