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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 JLXC-F1-2(养猪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穗土环保   发布时间:2021-03-12 19:54:08   浏览量: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对知识城 JLXC-F1-2(养猪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知识城 JLXC-F1-2(养猪场)地块

占地面积:3742.176㎡

地理位置: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黄山北路三叉岭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山林地和空置建筑物

未来规划:文化设施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A2/B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知识城 JLXC-F1-2(养猪场)地块原为养猪场的一部分,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为摸清知识城JLXC-F1-2(养猪场)地块环境质量状况,排查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潜在污染及潜在污染物种类,为后续的地块后续再开发利用等提供技术支持与科学依据。为此,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广州高新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前身是山林地和农用地,地块原权属于黄田村,2003年调查地块开始建设养猪场;2014年,政府禁止养猪,猪场停止养殖,养猪场处于空置状态,2015年,地块被政府征收;2020年,调查地块内的猪舍建筑已基本拆除,建筑垃圾覆盖在地面上。周边相邻地块使用用途一直为山林地、农田和养猪场,无工业企业分布,地块周边均未发现异常。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

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和冲洗污水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在调查地块内没有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或存在残留污染物的污染热点区域。考虑到场地运营历史较长,将该地块可能受污染的区域划分为:猪舍、饲料仓库,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上述区域可作为第二阶段调查的重点关注的污染区域。

3、调查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因此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按照相关标准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要求的 45 个基本项、锌、锰及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与结果分析

初步调查采用判断布点和网格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基于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的结果和满足单位网格面积1600㎡(40m×40m网格)要求对整个调查地块进行布点,地块内共设置土壤采样钻孔点5个,每个钻孔采集5个样品,共采集剖面(0~8.0m土层)样品25个;地块外设置对照土壤采样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0~0.5m土层)2个;检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施行)》(GB36600-2018)中45项必测项目(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以及锌、锰、石油烃C10-C40,共计50项指标。为调查地下水水质状况,在地块内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组;地块外设置对照地下水采样点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1个;检测项目为pH、浑浊度、氨氮、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9项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锌、锰、六价铬)以及石油烃C10-C40,共计15项指标。

根据初步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① 本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同时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② 本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块所有检测项目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出现超筛选值的指标包括pH、浑浊度、铅、锰共4 项,其中浑浊度在GW2地下水样品中超地下水三类标准(3NTU),检测结果为3.7NTU,超标倍数为0.23倍;pH在地下水样品中均超地下水三类标准(6.5~8.5),检测结果为GW1(4.68)和GW1(5.36),铅在GW1地下水样品中超出Ⅲ类标准(0.01mg/L),检测结果为0.021mg/L,超标倍数为1.1倍,但远小于铅地下水IV类标准(0.1mg/L);锰GW1和GW2地下水样品中超出Ⅲ类标准(0.1mg/L),检测结果为GW1(0.898mg/L),超标倍数7.98倍,GW2(0.512mg/L),超标倍数4.12倍,但GW1和GW2中锰检测结果均远小于锰地下水IV类标准(1.5mg/L)。与对照点锰检测结果比较,对照点检测结果为0.894mg/L,GW1检测结果超对照点检测结果0.004倍,GW2检测结果小于对照点检测结果。其余检出项目浓度均较低,均未超过本地块相应的地下水环境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pH、浑浊度和铅、锰经风险分析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可作为会议展览用地/商业服务用地(A2/B1)进行开发利用。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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